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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过程考核,严格发展党员
2023-11-19 18:30 赖启航 

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进一步保障和提高法学院发展党员的质量,根据《中共攀枝花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》及学校党委有关要求,法学院党总支根据《法学院发展党员公开述责答辩有关规定》,加强对党员发展过程的考核力度,严把党员发展关。

党章是党的总章程,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党的重要主张,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,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。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。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,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。因此,要发展党员,必须先全面熟悉党章。2023年11月18日中午,法学院组织了入党积极分子党章考试。本次参加考试的入党积极分子共有23人,其中有5人考试结果为不合格,没有被列入发展对象的人选之中。

2023年11月19日下午,组织对18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述责答辩。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张琳、学生第一支部书记王霞、组织员赖启航等人参加了述职答辩。

答辩分个人陈述、现场问辩两个环节。个人陈述环节中,18名入党积极分子结合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的学习、工作、参与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等情况依次进行汇报。问辩环节,答辩组围绕新修订的《党章》、党的二十大精神、入党动机及发挥表率作用等进行提问,发展对象如实做答,答辩组依据综合表现当场进行评议。

根据评议结果,法学院党总支从18名同志中,根据“优中选优”的原则,最终选取出余文等11名同志作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,上报学校党委进行预审。

(编辑/翟娅丽;审核/张琳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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